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没有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
我们不同意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相关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
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