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的提案》,独立董事
经审议认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而且有利于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主营业务
的发展。董事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独立董事:戴继雄、王德清、史剑梅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