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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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海

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本公司(母公司)2015 年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 242,372,801.69 元,2015 年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24,676,413.74 元。由于当期

对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净资产并造成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为负数。

鉴于公司2015年报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十五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1、独立董事史剑梅对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戴继雄、王德清对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

反对票,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

到可分配利润,因此反对。

独立董事:戴继雄、王德清、史剑梅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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