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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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6-016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现

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7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易芳董事未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监

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议,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沙海祥先生、陆铭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从

2016 年 4 月 27 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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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

附简历:

1、沙海祥,男,1973 年 8 月生,研究生,现任公司总裁助理,负责公司汽车玻璃板块运

营。曾任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

司总经理等职。

沙海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陆铭红,女,1971年2月生,本科,现任公司总裁助理,负责公司运行管理部、业务发

展部、加工玻璃外销部。曾任NSG皮尔金顿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经理兼人事总监、奥托昆普中国

有限公司亚太区副总裁等职。

陆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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