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宏达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6 号)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对包括四川宏达
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3.86 元人民币,共计募集资金 386,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83,2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证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16.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382,784.00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0 万元,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8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本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49 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201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2,756.21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8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82,756.2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85 万元,其中
11.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79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3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82,784.00 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18 万元,其中 58.05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1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
为 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为 3.1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果,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 2013 年 4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
确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同新时代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
公司在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
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什邡支行 121230446559 3,603.06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 22910101040036472 27,732.30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31,335.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使用和信息披露,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宏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宏达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达股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规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
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各方能够按照协议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宏达股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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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宏达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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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2,78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2,78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变更) [注]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归还银行
贷款、补充 否 382,784.00 - 382,784.00 27.79 382,784.00 - 100.00 - - - 否
流动资金
合计 382,784.00 - 382,784.00 27.79 382,784.00 - 1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7.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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