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0:30: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

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

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增)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179,481,475.69 元,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948,147.5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492,731.93 元,减去 2014 年度利

润 分 配 46,800,000 元 , 公 司 2015 年 末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87,226,060.05 元。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5,9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5,756.40 万元(含税)。

我们认为: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增),是综合考虑了目

前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新增)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

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

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

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拟支

付的审计费用 80 万元是合理的。

3、关于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新增)

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做好 2016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此,同意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

我们认为拟支付的审计费用 20 万元是合理的。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范企文 杨翰 陆皓

2016 年 4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亚星锚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