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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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即原济南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鑫达”)、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诚和国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昊华鑫达 4 亿元人

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0;

本次公司为诚和国贸 4 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截至 2015 年末,公

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2.5 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 14:00 时在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七层海景阁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到董事 15 名(含授权董事),符合召开董

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以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即原济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鑫达”)和北京昊华诚和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国贸”)各 4 亿元的授信业务提供为期一

年的信用担保。上述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7.4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诚和国贸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昊华鑫达成立于 2003 年 2 月 24 日,现注册地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

路,法定代表人张瑞华,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昊

华鑫达资产总额 2,719.76 万元,负债总额 1,488.43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31.33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51.93 万元。

2、诚和国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

山大街 32 号,法定代表人范江涛,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诚和国贸资产总额 81,643.57 万元,负债总额 61,410.84 万元,所

有者权益 20,232.73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72.4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

的昊华鑫达、诚和国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诚和国贸进

一步扩大营销规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可以帮助昊华鑫达、诚和国贸公司顺利向银行申请

4 亿元授信业务,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营销规模;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76,948.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3%。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年与国家开发银行

香港分行签订借款本金 8,000.00 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 519,488,000.00 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人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

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2)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北京银行金运

支行签订 6,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

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3)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签订 4,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4)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 10,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5)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 5,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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