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人民
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人民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使用超募资金
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上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使用超募资
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陈利民、刘世平、李响、施丹丹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