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9:43: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760 股票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6-023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斯太尔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光明饭店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疆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1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

份 118,477,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22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

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17,565,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073%;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911,1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55%。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911,1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55%,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911,1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55%。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29,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02%;

4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29,51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390%;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3.74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2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821%;

反对772,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20%;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508%;反对 772,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833%;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该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2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821%;

反对772,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20%;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508%;反对 772,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833%;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

5

票默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62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821%;

反对772,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20%;

弃权7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9%。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508%;反对 772,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833%;弃权 78,0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8,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56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340%;

反对882,9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452%;

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08%。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票数为911,169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反对 882,92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07%;弃权 2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4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刚律师、田瑀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6

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斯太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