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1、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审计意见及
报告无异议,
2、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除导致带强调事项段外,已经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说明,公司管理层经过认
真讨论与分析,在今后公司持续经营方面将采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
况。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持
续经营和发展。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