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向六安市迎
驾慈善基金会进行 2016 年度慈善捐赠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加州商贸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我们已经在事前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审慎地分析了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交易,体现
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二、关于向六安市迎驾慈善基金会进行捐赠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经在事前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向六安市迎驾慈善基金会
进行捐赠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谨慎地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分析,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回馈广大社会,
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及社会形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
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六安市迎驾慈善基金会进行 2016 年度慈善
捐赠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加州商贸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经在事前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加州商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对公
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加州商贸有限公司,遵循了平等
自愿的合作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
入,提高经营效益,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市场的
影响力和竞争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
不存在负面影响,且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