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1:23: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积极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项关联交

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欧阳建国、潘玲曼、肖寒梅

2016 年 4 月 2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同洲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