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
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6年4月17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
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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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
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 2015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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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2015年度亏损,为了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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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超募资
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使得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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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推
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选
举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届
监事会同意提名曾雪琴女士、李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
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监
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任期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新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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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曾雪琴,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112419710519****。1971 年出生,
毕业于乐山师范学院。2004 年 11 月起任热键科技生产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曾雪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丹,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22601197705140025。1977 年出生,
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公司副总裁助理。
李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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