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16年
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均
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
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
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影
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立 翟明国 刘纪鹏
(签字)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