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
并口径,下同)为 4,688,225,832.07 元,本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6,378,212.64 元,提取盈余公
积 57,289,945.07 元,分配给股东 2014 年度现金股利为
29,432,287.9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686,696,646.04 元,
比期初数减少 1,529,186.03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定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
定,公司如出现“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情况,即使公司在当年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公司2015年的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150,849.87万元,低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8,637.82万元,符合特殊情况,建议公司2015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股本已达2,943,228,797股,公
司2016年还要进行配股,建议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由于近几年公司主要产品
(黄金、铜)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利润逐年下降,盈利能力
下降。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企业内部挖潜、流程改造、
提质增效等。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37.82万元,
2016年度公司预计对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3000吨/日扩建
项目投资2.0亿元,建设周期1.2年,预期所得税后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9.14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该预案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
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
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