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根据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以及
中国证监会对外担保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 2016 年生产经
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
式以及抵押担保情况,公司 2016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 被担保单位 借款银行 担保总额
单位 度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常德德山支行 2400 万元
大湖水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常德分行 4000 万元
殖股份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高山街支行 2500 万元
有限公 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华容支行 1400 万元
司 新疆阿尔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阿尔泰分行 1500 万元
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常德分行 1000 万元
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2200 万元
合 计 150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
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新疆阿尔
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大湖水殖安乡
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
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将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且子公司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
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同意上述担
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止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3300 万元,占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