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鲁
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该关联交易发表
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境外所
属公司的管理,整合境外投资平台,提高境外资源利用效率。本次关
联交易价格经审计、评估后确定,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
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