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6-011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362,572.50 万元,超出预计总计
150,900.36 万元。差异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2015 年实 2015 年预 2015 年实际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定价原则
类型 际发生额 计发生额 与预计差额
购买商品及材料、
管理咨询费、包装
鄂尔多斯集团及控股
费、出口佣金、委
子公司、双欣电力、大
托加工费、水电汽 依据双方按
正伟业、永煤矿业、北
费、运输服务费、 照市场价格
购买商品/ 京创展、联合化工、惠
检测费、铁路专线 签定的合同 89,761.12 136,306.65 -46,545.52
接受劳务 正包装、额济纳旗居
接轨费、物业管理、 作为定价基
延、同洲物流、长蒙天
住宿及餐饮、土地 础
然气、东乌铁路、爱瑞
租赁费、房屋租赁
邦德、东友、东科
费、热电机组租赁
费、机器设备等
鄂尔多斯集团及控股
子公司、联合化工、青
海物通、青海华电、双
销售商品及材辅 依据双方按
欣电力、北京创展、青
料、水电费、物业 照市场价格
出售商品/ 海山川、惠正包装、额
管理费、餐饮住宿、 签定的合同 40,196.71 39,256.98 939.74
提供劳务 济纳旗居延、爱瑞邦
收取受托加工费、 作为定价基
德、三井物产、东友、
收取租赁费等 础
东科、联海煤业、同煤
矿业、永煤矿业、能源
公司、鄂尔多斯实业
根据人民银
金融服务 支付资金利息 财务公司 行规定及市 2,458.34 940.80 1,517.54
场水平协调
1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贴现支出 709.64 2,250.00 -1,540.36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日常存款 90,336.13 30,000.00 60,336.13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票据池业务 133,557.98 - 133,557.98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收取存款利息 350.09 225.00 125.09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支付手续费 0.52 - 0.52
场水平协调
确定
小计 227,412.70 33,415.80 193,996.90
根据人民银
支付资 行规定及市
4,089.10 2,197.52 1,891.58
金利息 场水平协调
确定
鄂尔多斯集团、三井中 根据人民银
收取资 国、JFE 、三井物产、 行规定及市
资金往来 1,112.86 484.95 627.91
金利息 青海物通、惠正包装、 场水平协调
青海华电、北京创展、 确定
大正伟业、双欣电力 根据人民银
贴现收 行规定及市
- 10.25 -10.25
入 场水平协调
确定
小计 5,201.96 2,692.72 2,509.25
合计 362,572.50 211,672.14 150,900.36
(一)、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15 年公司向关联方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预计发生额为 136,306.65 万
元,实际发生额为 89,761.12 万元,实际比预计少 46,545.52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
年向关联方大正伟业采购硅铁交易较预计减少。
(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
2015 年公司向关联方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预计发生额为 39,256.98 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 40,196.71 万元,实际超出预计 939.74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向新
增关联方青海华电销售商品交易未在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进行预计。
(三)、金融服务
2015 年公司接受关联方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预计发生额为 33,415.80 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 227,412.70 万元,实际超出预计 193,996.90 万元,主要是由于日常
存款余额超出预计,且新增票据池业务未在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进行预计。
(四)、资金往来
2015 年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业务预计发生额为 2,692.72 万元,实际发生
额为 5,201.96 万元,实际超出预计 2,509.25 万元,主要是由于向关联方支付资金
利息超出预计。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超出部分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追认。
二、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附属企
业与关联方预计 2016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2015 年实际发 2016 年预计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
易类型 生额 发生额
购买商品及材料、
管理咨询费、包装
鄂尔多斯集团及控股子
费、出口佣金、委
公司、双欣电力、大正
托加工费、水电汽 依据双方按
伟业、永煤矿业、北京
购买商 费、运输服务费、 照市场价格
创展、联合化工、惠正
品/接 检测费、铁路专线 签定的合同 89,761.12 88,443.98 (1)~(6)
包装、额济纳旗居延、
受劳务 接轨费、物业管理、 作为定价基
同洲物流、长蒙天然气、
住宿及餐饮、土地 础
东乌铁路、爱瑞邦德、
租赁费、房屋租赁
东友、东科
费、热电机组租赁
费、机器设备等
鄂尔多斯集团及控股子
公司、联合化工、青海
销售商品及材辅 物通、青海华电、双欣 依据双方按
出售商 料、水电费、物业 电力、北京创展、青海 照市场价格
品/提 管理费、餐饮住宿、 山川、惠正包装、额济 签定的合同 40,196.71 51,216.66 (1)、(5)
供劳务 收取受托加工费、 纳旗居延、爱瑞邦德、 作为定价基
收取租赁费等 三井物产、东友、东科、 础
联海煤业、同煤矿业、
永煤矿业、能源公司、
3
鄂尔多斯实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支付资金利息 2,458.34 3,445.20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贴现支出 709.64 450.00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日常存款 90,336.13 100,000.00
场水平协调
金融服 确定
务 财务公司 根据人民银 (7)
行规定及市
票据池业务 133,557.98 150,000.00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收取存款利息 350.09 160.65
场水平协调
确定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支付手续费 0.52 0.45
场水平协调
确定
小计 227,412.70 254,056.30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支付资金利息 4,089.10 3,720.62
场水平协调
确定
鄂尔多斯集团、三井中 根据人民银
资金往 国、JFE 、三井物产、 行规定及市
收取资金利息 1,112.86 501.93
来 青海物通、惠正包装、 场水平协调 (7)
青海华电、北京创展、 确定
大正伟业、双欣电力 根据人民银
行规定及市
贴现收入 - -
场水平协调
确定
小计 5,201.96 4,222.54
合计 362,572.50 397,939.48
4
定价原则:
(1)与本公司发生购销关系的关联方为纳入本公司全年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的
联营方和合作商,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业务、收取及支付加工费、租赁费、
包装费、运输费、水电汽费、佣金及代理费、商标使用费等的价格依据双方按照
市场价格签定的合同作为定价基础。
(2)根据与鄂尔多斯集团签订的《咨询服务协议》,鄂尔多斯集团为本公司提
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 、推进客户关系咨询、部分办公及会议场所、信息网络开
发咨询服务。
(3)根据 2016 年外销接单情况,预计向国外代理商支付出口佣金 580.09 万
元。
(4)根据与鄂尔多斯集团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向鄂尔多斯集
团租用本公司生产设施占地之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为人民币 178.56 万元。
(5)公司根据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确定房屋租赁费。
(6)根据与能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本公司向能源公司租用 3、4 号热电机
组,年租金为人民币 14,400 万元。
(7)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及市场水平协调确定与关联方的金融服务及资金往
来业务金额。
三、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度报告附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
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
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
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
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5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
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
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审议程序
(一)、上述交易经过公司 2016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此
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与预测有差异符合正
常商业变化,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的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2、经过审阅 2016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
管理层进行询问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业
条件进行的,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的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