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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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6-02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

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16)01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

发布<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

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会计师出具带

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新并购的控股子

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公司)原大股

东张福赐个人占用公司资金1.68亿元,新阳洲公司原大股东张福赐经

手的大量应收款项无法取得对方单位确认,会计师事务所也无法采取

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为此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63亿元。

上述事项导致新阳洲公司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持续经营受到重大

影响,新阳洲公司原大股东张福赐没有完成按业绩补偿协议约定2015

年度0.43亿元的业绩承诺。同时新阳洲公司原大股东张福赐尚有其他

以新阳洲公司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公司担保的个人账外借款,不能得

到有效的确认。同时为查明和追偿张福赐个人占用新阳洲公司的1.68

亿元资金,锁定张福赐以新阳洲公司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公司担保的

个人账外借款的债务风险,公司已经通过新阳洲公司对张福赐以涉嫌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提起控告,目前已经厦门市公安局受理。

针对审计报告中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的说明:

1、新阳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8亿元,公

司根据应收账款账期、对账情况等计提坏账准备1.06亿元,其他应收

款账面余额1.84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5亿元,其中应收原大股东

张福赐1.68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张福赐及家属房产

为新阳洲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已抵押的房产预计可以用于抵偿张福赐

的欠款,该房产经评估价值为0.26亿元,因此对张福赐的欠款按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1.43亿元。

2、根据2014年12月8日公司与张福赐签定《的业绩补偿协议》第

五条补偿措施: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后,确认需要补

偿的,张福赐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不足部分进行补偿。因张福赐

在新阳洲公司尚有欠款1.68亿元,一直无还款迹象,新阳洲公司已资

不抵债,基于对张福赐已无偿还能力、新阳洲公司股权已无价值判断,

此债权存在信用风险,本期未对张福赐应补偿本公司的债权进行账务

处理。

针对审计报告中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

施主要有:

1、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通过司

法手段查明张福赐挪用的1.68亿资金的去向,同时锁定张福赐以新阳

洲公司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公司担保的个人账外借款。

2、在查明张福赐挪用的1.68亿资金去向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协

议或司法手段尽最大可能追偿张福赐挪用的1.68亿资金。同时根据事

件发展情况,在适当时机将张福赐所持有的新阳洲43%股权及其个人

房产通过以股抵债、房产清偿等方式尽可能将张福赐对新阳洲公司造

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6月30日双方确定后,董事会将

要求张福赐按承诺的业绩进行补偿,届时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业绩

补偿协议,并及时公告执行情况。

4、加强对新阳洲的内控监督,建立健全新阳洲公司的各项管理

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中水渔业及时掌握新阳洲公司的

即时生产经营动态,确保新阳洲公司的资金、资产安全。同时努力盘

活新阳洲公司存量资产、整合现有资源,力争使新阳洲公司恢复正常

的生产经营状态。

特此说明。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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