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 独立董事年度
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我们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安庆衡先生:194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汽车行业协会
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霖扬先生:194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海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办公室主任、直属分局局长、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副局长。现任江苏省
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传绪先生:195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 103 团副政委、江苏省税务局税政三处副处长、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长、直属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和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至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润分配政策、
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针对重大事项
出具事前认可意见;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 9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内部控
制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提名公
司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3、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有关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参加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安庆衡 9 9 4 4 4 0
范霖扬 9 9 7 7 4 0
孙传绪 9 9 5 5 4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均得以通过。因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我们均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
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对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要求通过与高管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公司的募集资金均按要求投入到指定的项目中,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利益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我们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客观
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整体需求等多方因
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
进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在 2015
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切实可
行的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做好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梳理相关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清单、查找内控缺陷、进行内部评
价、接受外部审计,内容涵盖战略规划、销售管理、产品开发、生产协调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
2015 年 12 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领导小组会同工作小组,按照内部控制评
价规定程序,有序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
评价,并于 2016 年 4 月初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写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计划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 2015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出席公司 2015 度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出席了各下属委员会会议,相
关程序、决议和执行情况符合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
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
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
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与投资者
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
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义务,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安庆衡、范霖扬、孙传绪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