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26 日,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
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因上述公告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合理性披露不够详尽,现补充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 2014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本公积金账面金额为 359,739,626.48 元,公司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数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32,000 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99,739,626.48
元。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上市,公司现有股本规模较小,本次高送转有利于
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使公司总股本与公
司规模和发展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充分考虑了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可行性与合理性。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是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 1040 万元,占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盈利情况符合本次现金分红条件,然而考虑到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对资金依然有较大的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
足公司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意向及未来减持计划
经向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征询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意向及减持计划,现就公司董
事审议高送转的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1、董事承诺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时,公司全体8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李
仙玉、李慧慧、李丽莎、田云飞、黄宇持有公司股份,在董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
时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
案。
2、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李仙玉、李慧慧、李丽莎、田云飞、黄宇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本公
司股份计划,也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