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16-023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银翘解毒片事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获悉就“销往香港的银翘解毒片检出
微量西药成分扑热息痛”事件,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发布“关于收回天津中新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药品 GMP 证书的公告”,公告内容为
“鉴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严重违反《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
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委依法收回其片剂药品 GMP 证书。”。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就“销往香港的银翘解毒片检出微量
西药成分扑热息痛”事件,发布了《关于香港银翘解毒片事件情况说
明暨股票复牌公告》,披露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
“总局”)4 月 21 日官网公告内容(包括“总局处理意见”)与天津
市市场监管委及时到我公司涉事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抽验,并要求涉
事企业停产整顿的情况,详情请参见临时公告 2016-021 号。现天津
市市场监管委依据“总局处理意见”,正式下发通知,收回涉事企业
片剂药品 GMP 证书,停产整顿。
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2016-021 号中已就该
事件的自查情况、公司的应对措施、事件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
信息披露。目前,该事件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情况。
为避免公众误解,现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相关条款摘录如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
《药品 GMP 证书》。
(一)企业(车间)不符合药品 GMP 要求的;
(二)企业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三)其他需要收回的。
第三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药品 GMP 证书》时,应要
求企业改正。企业完成改正后,应将改正情况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对符合药品 GMP 要求的,发回原
《药品 GMP 证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