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3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52 亿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度,根据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规划和经营计划,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各
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融资
额度,由公司为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
具体的担保对象及初步估计的担保额度如下:
持股比例 融资及担保金额
序号 被担保企业名称
(%) (亿元)
1 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1.5
2 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80 1
3 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80 2
4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66 6
1
5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7.55 8
6 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66 1.5
7 母公司 -- 10
合计 30
注:上述担保额度不包括公司在此之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若全部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可能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情形,
故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开展的实际情
况及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由公司对表中子公司及未列入表中的其
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各子公司偿还借款后,公司可继续在额度内
向其或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对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通过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由经营层负责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阴坝村
法定代表人:苟世荣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2 月 25 日至 2035 年 2 月 24 日
2
经营范围:铜矿石、铜精矿采选、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电子、
矿山采掘配件制造销售。
2、公司持有阳坝铜业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阳坝铜业总资产 33,240.91 万元,总负债 26,388.75
万元,净资产 6,852.1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39%。
(二)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 89 号
法定代表人:苟世荣
注册资本:5,644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28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3 月 28 日至******
住 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 89 号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采选有色产品、矿产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有色金属、矿产品;
进口本企业生产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采矿、选矿对外工
程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公司持有银茂矿业 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银茂矿业总资产 39,341.53 万元,总负债 21,662.19
万元,净资产 17,679.34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06%。
根据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银茂矿业资产负债率预计可能会超过 70%。
(三)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
3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 158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毛焕宇(MAO HUAN YU)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3 月 31 日至******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宇量电池 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宇量电池总资产 21,174.83 万元,总负债 15,869.78
万元,净资产 5,305.05 万元,资产负债 74.95%。
(四)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翔宇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谢跃红
注册资本:22,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4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7 月 4 日至 2033 年 6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一类
汽车维修(小型车)(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制造和销售:
客车(不含小汽车、不含发动机)、汽车零部件、零配件、(不含发动机)、汽车
底盘及零部件、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三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
仪器仪表;厂房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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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恒通客车 66%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恒通客车总资产 114,132.38 万元,总负债 81,884.81
万元,净资产 32,247.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75%。
(五)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 13 号科技创业园 B2 区 6 楼左
法定代表人:王成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6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3 月 6 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汽车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其他交通设施、
设备租赁,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上经
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
从事经营)。
2、公司持有交通租赁 57.5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通租赁总资产 438,217.94 万元,总负债 323,169.90
万元,净资产 115,048.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75%。
(六)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翔宇路 888 号 2 幢整幢
法定代表人:谢跃红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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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41 年 11 月 09 日
经营范围:电动客车动力系统研发;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的乘用车);
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恒通电动 66%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恒通电动总资产 44,693.20 万元,总负债 26,212.84
万元,净资产 18,480.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65%。
根据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恒通电动资产负债率预计可能会超过 7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信用担保等,具体的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及保证金额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处于转型发展期,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
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公司向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为其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同时,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
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主要是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
发展,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
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请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16.72 亿元
6
(不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 6.52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87.64%和 34.20%,均系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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