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斌关于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创意信息”、“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
文胜 5 名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信息”或“标的公司”)
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
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董事会预计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导致上市公
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为了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
上市公司拟采取系列措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陆文斌就公司本
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一)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为本承诺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陆文斌关于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的承诺》之签署页)
陆文斌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