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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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至2014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二)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2014年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转入全资子

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四)2015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2015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有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2015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购上海金浦信诚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

检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

程序以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

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内管理制度趋于完善。董事、高

管人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职,全面落实了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种财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

2015 年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检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取得了良好地经营业

绩,公司整体控制体系水平显著提高,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

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16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严格执行各项

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坚持以财务监督

为核心,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

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四)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的监督,督促公司内审部门的参与,确保公司执

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五)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

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资金的合规性及使用效率。

(六)坚持定期对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情况、成本控制

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情况。

(七)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

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16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

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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