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5 年度)
保荐机构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线传媒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军峰 联系电话:18621876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量 联系电话:139107395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之前,
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公司已基本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一致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公司对外投资情况需要关注后续的
投资风险
况 整改情况:公司对对外投资情况进行
了梳理,对于潜在风险较大的项目进
行了重点跟踪和关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7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股份
变动的政策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 公司相关制度的完善已经在 公司已基本建立各项内控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2012 年度现场检查后逐一
提示。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 无 无
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 无 无
及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 无 无
产
9.其他业务类别 无 无
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 无 无
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 无 无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
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分别于 是
2010 年 2 月 26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如
下:“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任何与光线传媒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或本公司)将不会
并保证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与与光线传媒生产、经
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
事与光线传媒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
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光线传媒业务直接竞
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
以避免对光线传媒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
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与控股股东光线控股 是
于2010年1月10日分别承诺:若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被
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起缴日之前的住房公积
金,本人(或公司)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
的损失,保证股份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2010 年 2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及实际 是
控制人王长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长田、李晓萍、 是
李德来、王牮、袁若苇、王嫦春及张航承诺,所持本
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董事包凡之父包锦堂
承诺,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
在包凡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包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5 年度)》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军峰 吴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