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
购置集装箱并开展租赁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审查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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