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4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各专业委员
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我们全部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并列席
了两次股东大会。会前,我们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
通过与公司高管人员电话、邮件沟通和现场调查等方式,认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在会议过程中,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议
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14年度,我们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李新创 5 5 0 1
鲁桂华 6 6 0 2
王 震 6 6 0 2
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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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上,对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2、 在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上,对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和关于
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在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上,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方案、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
4、 在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上,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各职能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
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战略发展、
关联交易、定期会计报表、人事任免、绩效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了职能委员会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年报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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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监督
2015年度,我们认真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事前审核,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展,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
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加
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 2015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 2015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 2015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6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
自身专业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权益!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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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
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新创
鲁桂华
王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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