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 2016-49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44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承诺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平承诺:不
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