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本评估报告共一册

本册为第一册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49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5日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1

摘 要................................................................... 2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8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 评估基准日 ........................................................... 10

六、 评估依据 ............................................................. 10

七、 评估方法 ............................................................. 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九、 评估假设 ............................................................. 19

十、 评估结论 ............................................................. 20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1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2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24

附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 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声 明

一、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二、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

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49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

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

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需对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范围是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

估申报表为基础。

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以收益法确定评估结论。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

结论: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收益法评估结果: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902.99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43,005.44

万元,评估增值42,102.45万元,增值率4662.56%。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为949.71万元(合并口径),收益法评估增值42,055.73万元,增值率4428.27%。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轻资产企业,其主要的收益来源于提供科学

素质教育培训,已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及口碑,收益法预测中能较综合的体现

企业在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故与资产基础法相比能较为合理的反

映企业的价值。 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评估时点的资产价值,以之

作为价值参考依据较为合理。

即: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43,005.44

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

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自评

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至

2016年12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149号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项目委托方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报送备

案的监管机构。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一)委托方简介:

1. 中文名称: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股份”)

2. 英文名称:Beijing Shengtong Printing Co., Ltd.

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4. 股票简称:盛通股份

5. 股票代码:002599

6.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30日

7. 注册资本:13,500万元

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 法人代表:栗延秋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4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10.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11.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802209498L

13.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装订;商标印刷;普通货

物运输;广告制作;销售纸张、油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 公司名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2日

3. 注册号:91110108590617288Q

4. 注册资本:11.3636万元

5. 实收资本:11.3636万元

6. 法定代表人:周炜

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0号B座6A

8.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教育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基准日股权情况

(1)2012 年 2 月,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系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由侯景刚、周炜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万元。各

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侯景刚出资 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周炜出资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2)2012 年 9 月,第一次产权变更

2012 年 9 月 13 日,侯景刚、周炜分别与王春梅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协议规

定:侯景刚、周炜分别将其持有持有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 0.2 万

元、0.3 万元转让给王春梅,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侯景刚出资 4.7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47%;周炜出资 4.8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王春梅出资 0.5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5%。

(3)2014 年 5 月,第二次产权变更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5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014 年 5 月 30 日,王春梅与北京真格天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出

资转让协议》,协议规定:王春梅将持有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 0.5

万元转让给北京真格天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侯景刚出

资 4.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周炜出资 4.8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北京真格天

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0.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4)2015 年 4 月,第三次产权变更、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4 月 6 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股东会决

议,同意由新股东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3636 万元,周炜、

侯景刚将其持有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 0.340924 万元、0.340924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北京东方卓永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1.3636

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侯景刚出资 4.359076 万元,占注册资本 38.36%;周炜

出资 4.459076 万元,占注册资本 39.24%;北京真格天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 0.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40%;北京东方卓永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4544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

(5)2015 年 9 月,第四次产权变更

2015 年 9 月 24 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股东会

决议,同意由新股东韩磊、杨建伟、张拓,同意股东北京东方卓永勇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将其出资的 0.056818 万元、0.249999 万元分别转让给杨建伟、韩磊;股东北

京真格天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出资的 0.075 万元转让给杨建伟;股东

侯景刚将其持有的出资 0.162499 万元、0.277272 万元分别转让给张拓、杨建伟;

股东周炜将其持有的出资 0.451135 万元转让给张拓。

截至本评估基准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侯景刚 3.919305 34.49

周炜 4.007941 35.27

北京真格天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425 3.74

北京东方卓永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38631 15.30

韩磊 0.249999 2.20

杨建伟 0.40909 3.60

张拓 0.613634 5.40

合计 11.3636 100.00

10. 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 2015 年年 2 月 31 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如下(金额

单位:万元):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6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批发玩具、提供售后服务;货物

1 乐博乐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1.00 51.00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教育培训,教育信息咨询,投资

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文化信息咨询,体育信息

2 深圳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尚未投入 咨询,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

具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

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

中介服务、办学、家教、培训);

3 济南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尚未投入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销售:文具、

体育用品、玩具。(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61.97 3,371.82 9,296.87

负债总额 2.257.24 4,978.15 8,393.88

净资产 -895.27 -1,606.33 902.99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3,553.36 9,064.85

利润总额 -2.93 -608.10 1,108.34

净利润 -2.20 -711.06 709.33

以上财务数据来自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中: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501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2. 主要会计政策及税收优惠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补充

规定。

税 种 计 税 基 础 税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7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 17.00%/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

13.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为并购交易关系。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

监管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二、 评估目的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备忘录》,北京盛通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票并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权,需对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

(二)根据评估目的及上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范围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值为 9,296.87 万元,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8,783.34 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513.53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8,393.88 万元,

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8,393.88 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0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902.99 万元。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8,783.34

非流动资产 513.5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51.00

固定资产 72.54

无形资产 1.08

长期待摊费用 38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0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8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资产总计 9,296.87

流动负债 8,393.88

负债总计 8,393.88

净 资 产 902.99

1.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实物资产为存货、电子办公设备等,主要分布在公司

办公区及各分公司,实物资产较少,存放地点集中。

存货是由产成品及在用周转材料等组成,为公司待销售的产成品及在用周转材

料,分别存放在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区内等,其中产成品主要包

括启蒙教具套装、单片机套装、积木包及手册各类教材等。存货保管及使用制度健

全,物品堆放整齐,标签标示正确,存货类资产数量及品种较多,周转、保管良好,

存货权属状况无争议。

电子设备 585 台(套),主要为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空调、及复印机等办公

设备等。上述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办公区内,至评估基准日,经现场勘查,电子设备均正常使用。

2.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商标、专利情况如

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专利明细表如下: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时间 专利号(ZL) 授权公告日

1 一种冰箱演示教具 实用新型 2015-08-27 (ZL201520651780.6) 2016-02-24

2 一种灭火机器人 实用新型 2015-08-28 (ZL201520657125.1) 2016-02-24

3 一种智能台灯演示教具 实用新型 2015-08-27 (ZL201520651779.3) 2016-02-24

4 一种自动浇花机器人 实用新型 2015-08-28 (ZL201520657122.8) 2016-02-24

5 一种报警机器 实用新型 2015-08-28 (ZL201520657124.7) 2016-02-24

6 一种加湿器演示教具 实用新型 2015-08-27 (ZL201520652026.4) 2016-02-24

7 一种空气净化器演示教具 实用新型 2015-08-28 (ZL201520657123.2) 2016-02-24

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商标明细表如下:

核定服务项目 注册有

编号 注册号 商标标识 名称 商标类型

效期

学校(教育) 、函授课程、 2013 年

体育教育、教育、组织教育 11 月 28

或娱乐竞赛、组织文化或教 日至

1 11182299 ROBOROBO 第 41 类

育展览、安排和组织大会、 2023 年

安排和组织培训班、图书出 11 月 27

版、摄影 日

注:上述商标、专利权人均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9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501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经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

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

较大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备忘录》。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并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第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5.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109 号);

6.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部令第 33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9.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0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7.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9.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中评协[2011]230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1.《资产评估置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3.《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 号);

14.《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1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四) 权属依据

1. 商标、专利权证书;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2015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2.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3.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规划资料;

4.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

5.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来年度经营预算资料;

6.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7.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8.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资料

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2.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审

计报告;

3.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4. wind 资讯相关数据;

5.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

方法。

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

基础法三种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

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

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

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我们对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

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同行业中

具有竞争力,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备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企业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

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资产重置成本与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益现值存在着

内在联系和替代,因此本次评估也可采用资产基础法。

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

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由于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

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上市公司中该类公司在经营方向、资产规模、经营

规模等多个因素方面与被评估单位可以匹配一致的个体较少,选用一般案例进行修

正时修正幅度过大,使参考案例对本项目的价值导向失真,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条

件,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2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

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

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

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评估现场工作日库存现金进行监盘并

倒推到评估基准日的方法确定评估,对于银行存款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清查核实后账

面值为评估值;对币种为外币的以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乘以汇率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

证,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认定及账龄分析相结合,综合

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未来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风险损失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

值。

(3)预付账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合同或相关协议,了解评估基准日至评

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情况,根据所能回收的权利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

能够收回相应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存货:包括产成品及在用周转材料等。

A. 产成品

产成品为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待销售的启蒙教具套装、单片机套装、

积木包及手册各类教材等,本次评估中按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所得税及

适当的净利润后作为评估价值。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及相关

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

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直接相关的销售及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

算;

d. 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3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主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及相关费用;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 r 为利润实现风险折扣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

B.在用周转材料

对于在用周转材料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购货发票及其他相关资料,在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主要为金额较小的办公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

账面价值为实际成本结算;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对于部分金额

较小的办公设备其评估方法同电子设备;对于部分近期购入、账面值与基准日市价

较接近的在用低值易耗品,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企业购买的中国银行北京四季青支行的理财产品、待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款和多缴纳部分的相关税费。评估人员通过核对账面记录,查阅原始

记账凭证,并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银行询证,并已取得回函,经核实确认无误的情

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有 3 家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采

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合并母公司预测)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分析确定

评估值后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3. 关于电子设备的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

1)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不需要安装以及非生产用办公电子设备,不考虑安装费,

由于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经销商免费送货、免费安装调试,直接用

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2)成新率

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办公设备一般直接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4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 关于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无形资产-软件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用友 U8 办公软件,根据被评估单位财务人提供

的资料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无形资产-商标的评估

根据商标权的特点及经营情况,本次对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模

型:

依据商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商标

权价值,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C3

式中: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及续延成本

C3:维护使用成本

(3)无形资产-专利等的评估

根据委估无形资产未来盈利能力的不同,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根据对未来市场分析,委估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评估人员经综合分

析,对该无形资产——商标、专利技术采用收益现值法-销售收入分成法确定评估

价值。即:

n

Fi w

P

i 1 (1 r )i

式中:p—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r—选定的折现率;

n—评估预测年限;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的销售收入;

w—销售收入的分成率。

5. 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对于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人员在查阅相关合同、原始凭证、摊销会计政策和摊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5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销计算过程基础上,按照其基准日以后尚存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企业按会计制度

要求计提的和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不同而形成的应

交所得税差额。本次评估是在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基础上,对企业各类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递延税款形成及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递延所得税

资产金额计算无误,确认其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7. 关于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等。 评

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

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对于政府补贴等形成的负债,评估人员核实了政府

补贴的文件和相关记账凭证,按未来需要交纳的所得税确认评估值。

(三) 收益法评估介绍

1. 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企业

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

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

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

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

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

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2. 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

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

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

值,再加上企业报表中未体现对外投资收益的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

价值,得到整体企业价值,并由整体企业价值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3. 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6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E BD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P

i 1 (1 r ) i

r (1 r ) n

式中:

R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本次评估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n:为未来第 n 年及以后永续等额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Σ 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i C 1C 2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

C2: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

金变动

(3)预测期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正常经营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出现影响持

续经营的因素,故本次收益年限采用永续方式。

(4)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1 t) rd wd re we

式中: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7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t:所得税率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We:评估对象的股权资本比率;

E

we

( E D)

re:股权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re = rf + β e×(rm - rf)+ε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公司自2016年2月20日至2016年4月25日实施本次评估工作,整个评估工作分

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

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人员

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

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

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未来规划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生产经营调查及预测表进行审核、

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对流动资

产中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8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4.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对电子办公设备,主要通过市场

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5.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管理、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料资源供应情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

6.对企业历史财务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进行分析。

7.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经营资料,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

进行查验。

8.通过对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模式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技术方

案。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

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修改、

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一)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 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三) 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企业确

定未来经营目标能得到有效执行;

(四)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可按规划执行未来年度开店计划;

(五)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未来经营范

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且公司能保持其现有行业竞争优势;

(六) 本次评估假设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在合同期满时

可以继续承租,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

(七)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八)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九)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

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9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十)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十一)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

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296.87万元,评估价值为

9,703.63万元,增值额为406.76万元,增值率为4.38%;负债账面价值为8,393.88

万元,评估价值为8,393.88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2.99万元,净资

产评估价值为1,309.75万元,增值额为406.76万元,增值率为45.05%。评估结果详

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8,783.34 9,152.58 369.24 4.20

非流动资产 513.53 551.05 37.52 7.3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51.00 47.96 -3.04 -5.96

固定资产 72.54 69.79 -2.75 -3.79

无形资产 1.08 44.39 43.31 4,010.19

长期待摊费用 381.81 381.81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0 7.10 0.00 0.00

资产总计 9,296.87 9,703.63 406.76 4.38

流动负债 8,393.88 8,393.88 0.00 0.00

负债合计 8,393.88 8,393.88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02.99 1,309.75 406.76 45.05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收益法评估结果: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902.99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价值)为43,005.44万元,评估增值42,102.45万元,增值率4662.56%。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为949.71万元(合并口径),收益法评估增值42,055.73万元,增值率4428.27%。

(三)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主要原因是: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0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是对被评估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现行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进而求取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资产基础法可以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价值,为经济

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依据。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评估对象未来收益的途径来预测经营期限的净现金流,再进

行折现后确定企业的价值,是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价值的一

种方法。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轻资产企业,其主要的收益来源于提供科学

素质教育培训,已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及口碑,收益法预测中能较综合的体现

企业在品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故与资产基础法相比能较为合理的反

映企业的价值。 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评估时点的资产价值,以之

作为价值参考依据较为合理。

即: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43,005.44

万元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 租赁事项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校区办公区域及宿舍均为从第三方承租,

且均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

(二) 期后事项

1.纳入评估范围内的 7 项专利(2015 年 8 月 27/28 日申请)于评估基准日至评

估报告日期间(2016 年 2 月 24 日)授权公告并颁发专利证书;

2.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期间(2016 年 1 月 6 日),北京乐博乐博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福州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档案已登记;

3.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期间(2016 年 2 月 7 日),股东周炜、侯景刚

将其持有的北京乐博乐博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工商档案已变更;

4. 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期间(2016 年 2 月),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周炜、侯景刚(甲方)与委托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乙

方)签订《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与侯景刚、周炜股权转让保证金合同》,合同

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0 万元保证金,截止评估报告日,该合同已经签署,

但尚未支付该笔款项;同时于 2016 年 2 月双方签订《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与

侯景刚、周炜之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协议规定:甲方将

其合法持有的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北京盛通

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与侯景刚、周炜股权转让保证金合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三)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501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博乐博公司(英文名称:ROBOROBO

CO,LTD)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依据协议:

1)乐博乐博公司授权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区域独家代理,销

售乐博乐博公司机器人产品及乐博乐博培训课程。

2) 乐博乐博公司授权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知识产权独占实施许

可,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2 日止。许可使用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乐博乐博相关书籍在中国境内的翻译、使用和出版,乐博乐博

公司全部(包括乐博乐博公司未来取得的)商标和专利在中国境内的使用(以下简

称“乐博知识产权”)。甲方不向乙方收取前述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费用。

该协议约定代理期有效期为十年,即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2 日止。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

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

3.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4. 我们获得了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该盈利预测是本评

估报告收益法的主要依据之一。我们对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进

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采信了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

相关数据。我们对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北京乐

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

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

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2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

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

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

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四)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计算,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3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5日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4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备忘录》;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审计报告;

评估对象涉及的权属证明文件;

委托方和被评估方的承诺函;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