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11239 号
目 录
专项鉴证报告 1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6]11239 号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景嘉微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要求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景嘉微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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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景嘉微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景嘉微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景嘉微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景嘉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宇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明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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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规定,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3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3.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940,000.00元。
2016 年 3 月 28 日 , 主 承 销 商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和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48,000,000.00元(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48,920,000.00元,上市发行前公司已预付人民币
920,000.00元),余额人民币408,940,000.00元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开立的43050178503600000042账户236,670,000.00元、在兴业银行长沙滨江支行
开 立 的 368120100100337916 账 户 57,580,000.00 元 和 在 浦 发 银 行 长 沙 左 家 塘 支 行 开 立 的
66110155200002144账户114,690,000.00元。扣减上市发生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合计13,779,707.53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240,292.47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8999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
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实施单位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3,6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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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募投项目实施单位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M5400型图形芯片研发 5,758.00
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 计 39,425.00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
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履行相关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2,03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6,274.00
2 JM5400 型图形芯片研发 5,758.00
合 计 12,032.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列支项目情况表
序号 列支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一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1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573.07
2 建筑工程费 5,700.93
3 其他费用
4 预备费
5 铺底流动资金
小 计 6,274.00
二 JM5400 型图形芯片研发项目
1 设计费 571.00
2 材料费 181.45
3 外协费 915.68
4 试验费 24.00
5
5 人员工资 3,820.05
6 专用费 245.82
小 计 5,758.00
合 计 12,032.00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资金情况如下:
置换对比情况表
序号 列支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一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1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573.07 573.07
2 建筑工程费 5,700.93 5,700.93
3 其他费用
4 预备费
4 铺底流动资金
小 计 6,274.00 6,274.00
二 JM5400 型图形芯片研发项目
1 设计费 571.00 571.00
2 材料费 181.45 181.45
3 外协费 915.68 915.68
4 试验费 24.00 24.00
5 人员工资 3,820.05 3,820.05
6 专用费 245.82 245.82
小 计 5,758.00 5,758.00
合 计 12,032.00 1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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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曾万辉
财务总监: 罗竞成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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