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6-01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6 年度累计持续发
生或将要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 2015 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
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 201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 11,905.80 万元。
二、 关联方及其关系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一、对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现有关联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公司之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 41.11%股权。
二、不存在控股关系的关联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九团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八团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七团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工程团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博乐农五师全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参股企业
新疆金博种业中心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阿拉山口亚欧大酒店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日杂茶畜综合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博乐市五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新疆赛里木大酒店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北疆开发报》报社印刷厂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绿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农五师工程团房地产公司 新疆艾比湖联合企业总公司之全资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
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
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 10%)作为定价的标
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 10%,(5)就近
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2016 年日 2015 年日常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
关联方 常关联交 关联交易额
及项目 方式
易额预计 发生额
一、接受劳务
水库水费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180.00 162.03
道路使用费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14.80 14.80
防护林维护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41.00 41.00
地膜及软管等加工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120.00 108.58
工程建设款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1,000.00 720.34
勘测费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职工乘车费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50.00 43.60
提供加工劳务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80.00 49.00
二、货物采购
采购肥料、农药 农五师农资公司 协议价 3,500.00 2,914.75
采购滴管带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1,800.00 1,070.48
采购棉种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500.00 474.14
采购酒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三、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购买电、汽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4,100.00 3,138.08
四、货物销售
毛棉种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520.00 421.00
玻璃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其他货物 艾比湖所属企业 协议价
合 计 - - 11,905.80 9,157.80
( 二 ) 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说明
1. 接受劳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期限 5 年。约定由艾比湖总公司
及所属全资企业农五师 81 团公司提供水库使用、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办
公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劳务,提供油脂加工原料供应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油脂产品及其副产品等。以及股东之一
农五师农资公司与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期限为 5 年的《农用生产资料购
销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
合同各方对服务项目、定价原则及当期执行的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做
了约定,同时约定就具体的服务项目,可由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上述
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签订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如下:
(1)综合劳务(水库水费、道路维护费用、防护林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
供应或委托加工)
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农五师八十一团于 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霍热分公
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
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 840 公顷,每
年支付维护费用 55.8 万元。道路计 53 公里,道路维护费用 14.8 万元。水库水费按
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支付
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 5 年。
2016 年霍热分公司预计发生水库水费在 380 万元范围之内,以及道路使用费用
14.80 万元、防护林维护费用 41 万元、水费 180 万元、地膜供应或委托加工 120 万
元。
(2)工程建设款
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所属控股孙公司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在年度内可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承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建筑施工项目,公司将
在年度内根据竞标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关联方签订《建
筑施工合同》。预计 2016 年玛纳斯县金海利棉业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新民畜产品有
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工程建设款 1000 万元。
(3)预计 2016 年新赛精纺公司、新赛股份公司五万锭项目两个单位与农五师
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职工乘车费 50 万元。
(4)霍热分公司 2016 年预计给新疆金博种业中心提供加工劳务 80 万元。
2. 购买商品
(1)购买农药及化肥等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参股股东农五师农资公司 2015 年 11 月签订
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由农五师农资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
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类同质农用物资价格,采
购数量按实际结算,由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农五师农资公司组织货源,货到验收付
款。
预计 2016 年度发生农用生产资料采购金额为 3500 万元。
(2)购买滴灌带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签
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滴灌
带 8000 万米,单价均为 1450 元/吨,合同金额为 1160 万元;采购数量按实际数量
结算。上述协议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
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
预计 2016 年度发生滴灌带采购金额在 1800 万元。
(3)购买棉种
霍热分公司根据上年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实际发生的金额,预计 2016 年度发生
棉种采购金额在 500 万元。
3.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供用汽合同》,约
定向新赛股份 5 万锭紧密纺精梳生产线供电、供汽,合同没有金额,预计电费总额
为 1500 万元;公司授权霍热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供
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金额 1300 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
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
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
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 2016 年度发生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合计在 4100 万元范围以内,其
中公司 5 万锭生产线 1500 万元、新赛股份总部 2 万元、农科所 15 万元、霍热分公
司 1300 万元、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00 万元、博乐正大钙业公司 383 万元。
4. 销售货物
预计霍热分公司 2016 年向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出售毛棉种 500 万元、农科所出
售棉种 2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在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已签订协议或未签订关联交易
协议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
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在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监
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