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是否存在
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
专项自查报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的《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
业务监管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
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
控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17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司在报告期内(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本专项自查报告。自查
情况如下:
一、自查依据
近年来,为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
控政策,本公司对该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为相关政策中
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
序号 政策依据 条款范围 具体内容
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
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
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
《国务院办 量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
公厅关于促 同执行监管,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
进 房 地 产 市 第(六)条 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1 场平稳健康 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
发展的通知》 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
( 国 办 发 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
[2010]4 号) 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土
第(七)条
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
序号 政策依据 条款范围 具体内容
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
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
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要结合当
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
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
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
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
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
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
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
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
第(八)条
《国务院关 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
于坚决遏制 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
部分城市房 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
2 价过快上涨 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
的通知》(国 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发 [2010]10 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号)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
第(九)条 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
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
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
《国务院办 报价格对外销售。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
公厅关于继 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
续做好房地 发预售许可证书。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3 产 市 场 调 控 第五条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
工作的通知》 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
( 国 办 发 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
[2013]17 号) 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
计划融资。
《住房和城 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
乡建设部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于进一步加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
4 第(一)条
强房地产市 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
场监管完善 地产开发企业要在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
商品住房预 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
序号 政策依据 条款范围 具体内容
售制度有关 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
问题的通知》 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
( 建 房 易。
[2010]53 号)
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对捂盘惜售、哄
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
第(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开发建
第(五)条 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等信息,在销
售现场清晰明示。
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
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
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住房
第(七)条
供应不足的地区,要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绿色通道,提高行政
办事效率,支持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尽快办理预售许
可。
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
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
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
第(八)条 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
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
能措施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
案并公示。
《国务院关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
于促进节约 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
5 集约用地的 第(六)条 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
通知》(国发 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
[2008]3 号) 或划拨土地价款的 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
一步做好房
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
地产市场调
6 第五条 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
控工作有关
到 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
问题的通知》
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 国 办 发
[2011]1 号)
二、专项自查范围
本公司及下属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发的商品房项目
(包括报告期内已完工、在建及拟建且主要在报告期内销售的项目)如下:
(一)已完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所在地区
1 中天花园三期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云岩区
(二)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所在地区
1 中天世纪新城三期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
2 中天万里湘江 中天城投集团遵义有限公司 遵义市红花岗区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会议展览
3 中天会展城项目 贵阳市观山湖区
中心有限公司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
4 贵阳云岩渔安安井回迁居住区 贵阳市云岩区
限公司
贵阳云岩渔安、安井回迁安置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
5 贵阳市云岩区
居住区 E 组团(公租房组团) 限公司
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渔安安井温泉旅游城“未来方
6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 贵阳市云岩区
舟”
限公司
7 白岩脚公租房 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贵阳市云岩区
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及商务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
8 贵阳市观山湖区
区 有限责任公司
9 南京中天铭廷项目 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
10 中天花园 B 区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云岩区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
11 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 贵阳市观山湖区
有限责任公司
(三)拟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所在地区
1 假日方舟 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乌当区
2 贵州文化广场项目 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贵阳市云岩区
三、本次自查的具体内容和结论
(一)关于项目取得证照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上述房地产项目,根据开发、销售进度依法陆续取得了相关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者经土地主
管部门调整后的动工期限内开发建设,不存在闲置用地问题。
(三)关于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存在炒地行为。
(四)关于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问题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房地产
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商品房地产开发项
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关于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及查阅相关国土、住建部门的网站,报告期内公司未因闲置土地、炒
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书面承诺: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是否存
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中天城投
在报告期内(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
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
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
披露。
如中天城投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
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中天城投和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
偿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