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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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1-2

目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3070 号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志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雷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四月二十七日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连云港黄海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高俊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765号)核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黄海机械)获准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京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军、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8

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819,768.00 股,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35.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59,760,7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42,996,819.77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763,955.83元。截至2015年12月25日,黄海机械上述发行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

12月25日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67号《验资报告》验证。

黄海机械分别于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

案》,同意黄海机械中文名称由“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生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整体方案的议

案》,及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承诺如下: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5,976.08万元,拟全部用于目标公司长春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4 日更名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按轻重

缓急顺序依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753,650,800.00 753,650,800.00

2 疫苗产品研发项目 185,390,000.00 185,390,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5,940,000.00 215,940,0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9,780,000.00 9,780,000.00

5 支付中介费用 45,000,000.00 45,00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合计 1,659,760,800.00 1,659,760,800.00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6年4月27日止,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445,679.11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16 年 4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月 27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水痘疫苗狂犬疫苗车间

753,650,800.00 753,650,800.00 33,314,916.11 33,314,916.11

技术改造项目

疫苗产品研发项目 185,390,000.00 185,390,000.00 8,514,585.00 8,514,585.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5,940,000.00 215,940,000.00 2,616,178.00 2,616,178.00

信息化建设项目 9,780,000.00 9,780,000.00

支付中介费用 45,000,000.00 4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合计 1,659,760,800.00 1,659,760,800.00 44,445,679.11 44,445,679.1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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