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我们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
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杨有陆: 201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由于董事会换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新赛股份独立董事职务。
2、 边新俊:男,汉族,1964 年出生,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法学学士,具
有律师资格。曾任新疆经济律师事务所、新疆桑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新疆鼎
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至今兼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黑永刚:男,汉族,1973 年 4 月出生,1996 年 6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
员, 曾任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新疆公正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新疆三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三和资产
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新赛股份独立董事。
4、 关志强:男,锡伯族,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共党
员。曾任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主任、院党办副主任、教务处
副处长;1996 年 10 月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05 年 1 月
至兼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赛股份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1. 独立董事的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
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5 年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临时股东 年度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杨有陆 7 2 1 10 0 0
黑永刚 7 2 1 10 0 0
关志强 7 2 1 10 0 0
201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审议议案情况
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发挥积极作用。
3、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5 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
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前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
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
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
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对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4.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发表了《关于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认为聘
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 2015 年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5.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由于母公司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仍不
符合现金分配条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我们认为,这是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和可持续发展,兼顾了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
6.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
竞争、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的情况。
7.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5 年度,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公司坚持及时、
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8.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 2011 年 5 月制
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
件的进程,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
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进行
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本年度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总体评价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行使职权;
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按照要求就公司在报告
期内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人事任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减值准备的
计提等方面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以及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方
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在年报审计期间,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就审计相关工作能够多次与公司管理层
和年审会计师见面,进行即时沟通,听取相关汇报,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
的检查与监督职责。在董事会决策中,就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
况,以及专业角度,对公司议案发表专业性意见,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认真发表独
立意见,对公司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审慎性能够向董事会即时提醒,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及专业优势,在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方面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