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6-00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
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
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部分监事承诺增持计划终止的议案》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孙宜周、蒋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
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候选人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孙宜周:男,48岁,中国公民,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石化
安装检修工程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
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长,上海市闵行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
孙宜周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蒋炜:男,36岁,中国公民,硕士研究生,历任盛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
项目总监、克尔瑞房地产信息集团战略咨询项目经理、紫江集团战略研究部高级
经理。蒋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