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 尔 泰: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少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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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其中5次为现场会议,2次为通讯会

议。于本人任职期间共需参加3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本人均准时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及上海大通仪表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及189.25万元,合计担保

余额为689.25万元,占2015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3.68%,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本人于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

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

听取了他们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

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领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按照董事会制

订的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牵头组织对于公司高管团队的经营业绩考核,对高

管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

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自己的判断,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他们认真履行全体股东

的信托责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

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

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kavinfsh@126.com

独立董事:方少华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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