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聘请
王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中关于聘任高管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对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
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王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
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具备了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二、公司董事会对王寅先生的任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独立董事:傅继军、刘兰玉、李元旭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