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3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6-30])。因部分内容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2.2.11 条关于“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的规定,现
予以更正如下:
一、关于会议审议事项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6、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7、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上述第6、8项议案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
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
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更正为:
6、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7、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第 6、8 项议案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
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含 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
次当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关于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操作程序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1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0
2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
3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 5.00
的议案》
2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6.01 提名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1
6.02 提名肖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2
6.03 提名陈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3
6.04 提名赵林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4
6.05 提名俞小峰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5
6.06 提名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6
6.07 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07
6.08 提名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08
6.09 提名余俊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09
7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00
8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8.01 提名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8.01
8.02 提名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8.02
8.03 提名陈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8.03
(3)对于采用一般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
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上述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在每个议案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3
议案 6.1—6.6 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议案 6.7—6.9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议案 8.1—8.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1 票 ×1 股
对候选人 B 投×2 票 ×2 股
对候选人 C 投×3 票 ×3 股
对候选人 D 投×4 票 ×4 股
对候选人 E 投×5 票 ×5 股
对候选人 F 投×6 票 ×6 股
合计:×1+×2+×3+×4+×5+×6≤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0 股 A 股,则其有
60000(=10000 股×应选 6 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
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 60000 票),否则视为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4
更正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所对应的委托价格。100
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100.00
1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0
2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
3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 5.00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6.1 提名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1
6.2 提名肖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2
6.3 提名陈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3
6.4 提名赵林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4
6.5 提名俞小峰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5
6.6 提名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06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6.7 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01
6.8 提名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02
5
6.9 提名余俊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03
7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00
8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8.1 提名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9.01
8.2 提名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9.02
8.3 提名陈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9.03
(3)对于采用一般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
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上述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在每个议案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
投向多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 6.1—6.6 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议案 6.7—6.9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议案 8.1—8.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6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1 票 ×1 股
对候选人 B 投×2 票 ×2 股
对候选人 C 投×3 票 ×3 股
对候选人 D 投×4 票 ×4 股
对候选人 E 投×5 票 ×5 股
对候选人 F 投×6 票 ×6 股
合计:×1+×2+×3+×4+×5+×6≤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0 股 A 股,则其有
60000(=10000 股×应选 6 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
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 60000 票),否则视为弃权。
(4)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
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关于授权委托书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为: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中
的一项打“√”)
序号 提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2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5
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制
6.01 提名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2 提名肖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3 提名陈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4 提名赵林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5 提名俞小峰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6 提名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7 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8 提名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09 提名余俊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7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制
8.01 提名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8.02 提名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8.03 提名陈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更正为: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中
的一项打“√”)
序号 提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
1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累计投票制
6.1 提名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2 提名肖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3 提名陈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4 提名赵林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5 提名俞小峰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6 提名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累计投票制
6.7 提名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8 提名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6.9 提名余俊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股
7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制
8.1 提名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8.2 提名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8.3 提名陈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 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更正后的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由
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