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居龙潭水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抱子石水电厂(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5%,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
财务报告、燃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工程项目、人力
资源等。重点关注生产燃料采购、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2
1、内部环境
组织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以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运作规范,建立的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
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
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及时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为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将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聘用和选拔员工的重要标准,不断
提升员工素质。
企业文化:公司一直秉承“团结、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不断
通过《赣能股份》杂志、心远读书会、公司合唱团及“赣能杯”篮球比赛等平
台宣传、培育具有赣能股份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
社会责任: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
节约、员工权益保护、扶贫帮困等。公司建立了电力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
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能严格执行,使得公司得以保持良好的长周期安全生
产记录。公司按照环保要求不断加强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改造与维护管理。
公司设立了工会委员会,开展保护员工权益的活动;公司还积极开展文明创建
和扶贫帮建活动等,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
展。
2、风险评估:根据公司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最大
程度的识别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
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全面预算管理、经济活动分析和绩
效考核等,均融入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中。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层能及时获得进行决策所需要的相关
信息。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单位定期召开各层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工作。
2015 年公司新的信息管理系统部分已上线应用,部分仍在继续开发测试中。
对外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制度,公司能够与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保持良好的沟通。
公司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制定了《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
度》及其他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了舞弊案件、举报投诉的处理、报告途径
等。
5、内部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监督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内部审
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监事会对
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内部审计的
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
督,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4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影响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5‰。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影响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3‰。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经审计的
5
净资产的 5‰。
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3‰。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因内控缺失,致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被监管机构
立案调查并处罚;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主体责任事故;公司重要
业务制度缺失或失效;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经营违规行为被主流媒体持续进行负面报道;因控制缺陷,
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主体责任事故;公司一般业务制度缺失或失效;内控评价
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6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
告》的签字页)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