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6 -0 2 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七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
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