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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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6-02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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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成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文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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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2,311,818.49 93,890,763.86 8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69,750.00 3,227,487.92 19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633,367.38 1,072,924.52 331.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174,670.81 32,193,919.68 -227.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0.30% 0.2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2,722,855,038.09 2,791,445,574.61 -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0,386,585.23 1,760,234,362.51 0.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48,956.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25,971.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7,086.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41.85

合计 5,036,382.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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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645 0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人 26.07% 146,527,646 122,316,604 质押 62,199,342

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有法人 5.27% 29,606,837 29,606,83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4% 29,442,434 0

成固平 境内自然人 2.67% 15,028,406 15,028,406 质押 5,700,000

范洪泉 境内自然人 1.80% 10,097,938 10,097,938 质押 8,080,000

邓乐安 境内自然人 1.62% 9,083,121 9,083,121 质押 2,570,000

刘建胜 境内自然人 1.27% 7,129,250 7,129,250

徐学明 境内自然人 1.12% 6,317,075 6,317,07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94% 5,300,200 0

林金栋 境内自然人 0.89% 5,006,516 5,006,51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9,442,434 人民币普通股 29,442,434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211,042 人民币普通股 24,211,04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300,2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0,200

黄义德 3,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0,000

谢建葵 2,496,680 人民币普通股 2,496,680

晏建秋 2,105,782 人民币普通股 2,105,782

陈康乐 1,83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6,400

王绍敏 1,452,084 人民币普通股 1,452,084

李海南 1,2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3,500

田丽华 993,221 人民币普通股 993,221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已知的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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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李海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600 股,通过兴业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192,900 股,合计持有公

有)

司股票 1,213,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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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2016年3月31日余额为117,720,276.07元,较期初余额201,362,077.96元,减少83,641,801.89元,减幅41.54%。主

要原因是:本期现金回款金额小于支付金额。

2、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2016年3月31日余额为2,226,551.80元,较期初余额7,762,638.26元,减少5,536,086.46元,减幅71.32%。主要原

因是:前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单本期到期,实际收到的利息大于本期计提的利息。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6年3月31日余额为28,933.51元,较期初41,333.5元,减少12,399.99元,减幅30%,主要原因

是: 此项费用为租赁厂房相关费用,分期进行摊销,本期摊销了12399.99元,所以较年初减少。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2016年3月31日余额为1,312,147.31元,较期初余额465,719.48元,增加846,427.83元,增幅181.75%。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在建项目,且未完工。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2016年3月31日余额为20,835,358.34元,较期初余额50,639,287.54元,减少29,803,929.20元,减幅58.86%,主要

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缴纳了上年的税金。

6、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72,311,818.49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93,890,763.86元,增加 78,421,054.63元,增幅83.52%。主

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7、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124,453,009.63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76,383,111.69元,增加48,069,897.94元,增幅62.93%。主要

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8、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429,840.34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69,681.05元,增加1,160,159.29元,增幅430.20%。主

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本报告期的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另一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1,699,832.08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4,968,768.24元,增加 6,731,063.84元,增幅135.47%。主要

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10、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6,284,807.86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12,022,471.56元,增加24,262,336.30元,增幅201.81%。主要

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11、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083,665.95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15,835.28元,增加 1,299,501.23元,增幅602.08%。主要原

因是:一方面受银行降息的影响,归属于本报告期的银行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另一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

并范围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7,550,994.02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62,043.27元,减少 7,813,037.29元,减幅2981.58%。主

要原因是:一方面本报告期回款较好,另一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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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4,165,902.75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107,550.10元,增加 4,058,352.65元,增幅3773.45%。主要

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收到退税3,932,256.6元。

14、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76,946.38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54.21元,增加76,892.17元,增幅141841.30%。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与客户进行债务重组,发生损失44,425.00元。

15、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438,783.80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93,056.67元,增加1,345,727.13元,增幅1446.14%。主要原因

是:一方面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另一方面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比较,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9,669,750.00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3,227,487.92元,增加6,442,262.08元。增幅

199.6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41,174,670.81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32,193,919.68元,减少73,368,590.49元,

减幅227.9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期现金收款金额小于现金支付金额。另一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

加所致(自2015年8月合并范围新增华新机电)。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293,582.52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9,134,330.69元,增加6,840,748.17元,

增幅74.8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利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3,803,192.53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3,834,224.39元,减少19,968,968.14元,

减幅520.8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华新机电,华新机电在本期归还了短期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

司、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重点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相

关领域。合伙企业总规模为3亿元,合伙人首期认缴出资额为1.74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首期认缴出资

额为6000万元。

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名称

为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2016 年 02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4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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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不转让在天桥起重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株洲市国资委、株洲国投、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桥起重董事会,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

2015 年 03 严格履行

人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所 公开承诺 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长期有效

月 23 日 承诺事项

等 30 名交易对方、配套资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金 6 名认购对象 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刘建胜、徐学明、林金栋、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华新机电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严律明、潘建荣、葛月龙、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500 万元、6,760 万元、7,120 万元。

杜青秀、项沪光、刘霖、徐 如果华新机电承诺期内任一期实际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静、郑建民、习昊皓、张蜀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上述 21 名自然人股东应对本公司

平、张尧、吴激扬、张小刚、业绩承诺及 承担补偿义务。21 名自然人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偿为逐年补偿, 2014 年 09 2014 年 09 月 25 日至 严格履行

李永华、胡光跃、王吉如、 补偿安排 补偿的方式优先以现金补偿,其次以股份补偿。同时,配套资金认购对 月 25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事项

叶小蓉、沈策共 21 名自然 象承诺:21 名自然人股东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补偿

人股东;株洲国投、成固平、 完毕后,仍未补足当期期末应补偿股份总数量的,由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邓乐安、范洪泉 6 名配套资 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继续承担业绩补偿

金认购对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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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华新机电外,本单位/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其他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未拥有与上市公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张奇

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2、在本单位/本人作为上

兴、刘建胜、徐学明、林金

市公司的股东期间和之后的 36 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外,本单位将不在

栋、严律明、潘建荣、葛月

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华新机电构

龙、杜青秀、郭戈南、周燕、

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本单位/本人不谋求拥有与上市公司、华新机电

项沪光、刘霖、徐静、郑建 避免同业竞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本单位/本人从第三方获得 长期有效

民、徐学耘、史硕敖、王庭 争承诺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的商业机会如与上市公司、华新机电构成竞争或存在构成竞争的可能,

检、毕苓、应仲烈、习昊皓、

则本单位/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若

张蜀平、张尧、吴激扬、张

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

小刚、李永华、胡光跃、王

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

吉如、叶小蓉、沈策

求本单位/本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张奇

兴、刘建胜、徐学明、林金

栋、严律明、潘建荣、葛月 1、在本单位/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公司法》

龙、杜青秀、郭戈南、周燕、 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

项沪光、刘霖、徐静、郑建 规范关联交 及本单位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单位/ 2014 年 09 严格履行

长期有效

民、徐学耘、史硕敖、王庭 易的承诺函 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华新机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检、毕苓、应仲烈、习昊皓、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华新机电向本单位、本单位/本人股东

张蜀平、张尧、吴激扬、张 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小刚、李永华、胡光跃、王

吉如、叶小蓉、沈策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桥起重股份,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累计解除限 2014 年 09 月 25 日至

股份限售承 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本次交易中获得天桥起重股份总数的 40%;自股票 2014 年 09 2018 年 08 月 27 日根据 严格履行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诺 发行完成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累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超 月 25 日 业绩实现情况,分批解 承诺事项

过其本次交易中获得天桥起重股份总数的 7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 除限售。

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桥起重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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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新机电担任董事/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华新机电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建胜、徐学明、林金栋、 明、刘建胜、林金栋、严律明、葛月龙、杜青秀、刘霖承诺:在本次交 2018 年 08 月 27 日之前

严律明、潘建荣、葛月龙、 易中获得的天桥起重股份,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不得转让,且在本次交

杜青秀、项沪光、刘霖、徐 让,并且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结束、补偿股份支付完毕后方可解除限 易业绩承诺期结束、补

静、郑建民、习昊皓、张蜀 股份限售承 售;在股份解除限售前,若不再担任华新机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4 年 09 偿股份支付完毕后方 严格履行

平、张尧、吴激扬、张小刚、诺 员,则股份锁定期按照未在华新机电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锁 月 25 日 可解除限售,未在华新 承诺事项

李永华、胡光跃、王吉如、 定期承诺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未在华新机电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机电担任董事/监事/高

叶小蓉、沈策共 21 名自然 理人员的其他上述股东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桥起重股份,自股 级管理人员在 2016 年

人股东 票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 08 月 27 日后根据业绩

月后,根据业绩实现情况,分批解除限售。 实现情况,分批解除限

售。

股份限售承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桥起重股份,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14 年 09 2014 年 09 月 25 日至 严格履行

郭戈南、周燕

诺 不得转让。 月 25 日 2016 年 08 月 27 日 承诺事项

参与配套融资认购取得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株洲国投、成固平、邓乐安、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9 2014 年 09 月 25 日至 严格履行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范洪泉、徐学明、刘建胜 诺 月 25 日 2018 年 08 月 27 日 承诺事项

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全部天桥起重股份,本公司/本人自愿同意自承诺

函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不减持,且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亦不减持,并将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国投、成固平、邓乐安、股份限售承 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的股份锁定业务。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5 年 03 2015 年 03 月 23 日至 严格履行

范洪泉 诺 人管理标的股份,也不由天桥起重回购该标的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 月 23 日 2016 年 08 月 27 日 承诺事项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事项,上述追加承诺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的,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将上缴天桥起重。

对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天桥起重股份,本公司

股份限售承 自愿同意自承诺函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不减持,且自本次交易新增 2015 年 05 2015 年 05 月 18 日至 严格履行

株洲产业与金融研究所

诺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亦不减持标的股份,并将及时在中国证 月 18 日 2016 年 08 月 27 日 承诺事项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的股份锁定业务。在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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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标的股份,也不由天桥起重回购该标的

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株洲产业与金融研究所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追加承诺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减持股份的全

部所得将上缴天桥起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任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股份限售承 2010 年 10 严格履行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长期有效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诺 月 20 日 承诺事项

分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企业、与本公司/本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天桥起重及其下属子公司

资时所作承诺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株洲国投、中铝国际、公司 天桥起重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避免同业竞 2010 年 10 严格履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天桥起重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长期有效

争承诺 月 20 日 承诺事项

核心技术人员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设立与天桥起重主营业务相同

或者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构以及向其他类似的经济实体和分支机

构投资,亦不会利用在天桥起重的控制地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

影响天桥起重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85.00% 至 235.00%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3,090.96 至 3,633.23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84.55

主要原因是 2016 年二季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了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净利润。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固平

2016 年 4 月 28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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