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4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0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股份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17号)的
函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
如下:
1、原则同意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同意中国长
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0亿元现金认购。
2、请国有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
合理选择发行时机,维护国有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