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针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
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李增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耿建新、龚国伟、张学勇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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