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直
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
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丽花女士、狄小华先生、杨立先生、程贵孙先生向董事会提
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8,437,085.2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关 规 定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3,843,708.5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4,406,552.87 元,减去 2015 年度已分配利润 20,748,000.00 元,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98,251,929.62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980 万股为基数,本期按
照每 10 股派现金 2.2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17,556,000.00 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 80,695,929.62 元结转下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
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
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确认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
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了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
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与控股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
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了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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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内部董事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
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维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
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聘任倪寅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