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
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
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自本人2015年5月任职后,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
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
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
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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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符合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意修改该股东回报计划,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8月2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
见
1、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2、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没有发生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2015年10月1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的
独立意见
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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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二○一五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2015年10月21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年,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公司了解
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
相关事项,详细阅读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表决权。
2015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范
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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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
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
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
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5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
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
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
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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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孙陶然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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