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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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 力A、特 力B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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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柯文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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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9,720,863.02 81,285,344.52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62,157.52 788,018.17 68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079,579.34 767,054.77 562.2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60,759.65 29,617,359.36 -8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7 0.0032 546.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7 0.0032 546.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0.15% 0.5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146,134,010.72 1,168,667,927.49 -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4,331,209.84 868,169,052.32 0.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37.8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079,369.87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15.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9.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0.00

合计 1,082,578.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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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81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

国有法人 51.09% 151,870,560 20,587,056

有限公司

深圳远致富海珠

宝产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88% 71,000,000 71,000,000

(有限合伙)

KGI ASIA

境外法人 2.45% 7,292,417

LIMITED

大华继显(香港)

境外法人 0.40% 1,195,593

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 境外法人 0.37% 1,094,032

ONGKONG)

LIMITED

翁政文 境外自然人 0.20% 604,499

曾惠明 境外自然人 0.13% 400,000

国元证券经纪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0.13% 379,078

李光鑫 境内自然人 0.11% 314,158

何杏 境内自然人 0.10% 311,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131,283,504 人民币普通股 131,283,504

KGI ASIA LIMITED 7,292,417 境内上市外资股 7,292,417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 1,195,593 境内上市外资股 1,195,593

GUOTAI JUNAN 1,094,032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9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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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翁政文 604,499 境内上市外资股 604,499

曾惠明 4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00,000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379,078 境内上市外资股 379,078

李光鑫 314,158 境内上市外资股 314,158

何杏 311,4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11,400

黄楚云 265,9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265,900

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

说明

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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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2,686,227.71 562,051.31 2,124,176.40 377.93%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应收车款增

加。

存货 9,828,536.01 16,151,336.61 -6,322,800.60 -39.15%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库存车辆减

少。

预收款项 4,147,623.49 11,460,807.66 -7,313,184.17 -63.81%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实现销售结

转预收汽车款。

未分配利润 9,904,418.01 3,742,260.49 6,162,157.52 164.66%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项目 本年累计 去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407,067.07 3,911,379.82 -3,504,312.75 -89.59% 主要是归还借款致利息支出减少

利润总额 主要是租金收入同比增加致租赁收益增

6,476,926.40 793,410.55 5,683,515.85 716.34% 加;以及归还借款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致

利润总额增加。

净利润 主要是租金收入同比增加致租赁收益增

6,184,364.57 430,573.15 5,753,791.42 1336.31% 加;以及归还借款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致

利润总额增加。

归属母公司 主要是租金收入同比增加致租赁收益增

净利润 6,162,157.52 788,018.17 5,374,139.35 681.98% 加;以及归还借款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致

利润总额增加。

经营活动产 3,260,759.65 29,617,359.36 -26,356,599.71 -88.99%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上年同期加

生的现金流 大力度销售年初库存。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 10,694,567.83 -32,216,038.75 42,910,606.58 主要是赎回年初理财产品致现金流入增

生的现金流 加。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 -12,387,491.67 622,869,185.00 -635,256,676.67 主要是上年同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

生的现金流 增加现金流入。

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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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特力A部分股票的告知函》,特发集团计划在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45,632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减持特力 A 网(www.cninfo.com.cn):2016-020 号-

2016 年 04 月 12 日

部分股票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非流通

股股东特发集团承诺声明如下:1、关于

禁售期的承诺。(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特发集团将遵守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

务。(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特发集团还

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特发集团持有的特力股

份(用于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除

外)。(3)管理层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4)特发

集团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

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

2005 年 12

股改承诺 特发集团 股改承诺 受的损失。"(5)特发集团声明:"本承 长期 履行中

月 25 日

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

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2、

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为对公司核心管理

层、核心业务骨干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

发集团将其拥有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

持股总数不超过 10%的股份用于管理层

股权激励,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

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管理层每年在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之前必须按预计出售价格的 20%

预先向公司交纳风险责任金,如不能完成

董事会制定的业绩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

险责任金不予退还,由公司享有。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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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认股条件和风险责任金等约束和激励计

划的具体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

有关部门批准。股权激励股份的实施将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份的流

通条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3、本次特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

由特发集团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时做出关于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之

后,国资委及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

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经对照发现,特发集团所

做的上述承诺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要

求,故暂未执行相关承诺。2014 年 6 月 2014 年 06 2016 年 6

特发集团 股改承诺 履行中

26 日,公司与特发集团就该事项进行了积 月 26 日 月 30 日

极的沟通,特发集团承诺将在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支持公

司尽早推出长效激励方案,取代股改时的

股权激励承诺,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完

成长效激励制度建设工作。届时,长效激

励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关于公司业务拓展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业

务情况的承诺如下:除已公开披露信息

首次公开发行或 深圳市特力(集

外,本公司最近 1 年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 2014 年 10

再融资时所作承 团)股份有限公 其他 长期 履行中

露的资产并购或业务拓展信息。未来,公 月 17 日

诺 司

司将根据新业务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要

求及时、准确、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股权激励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

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深圳市特发集 2014 年 05

同业竞争 全文如下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长期 履行中

股东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月 26 日

除特力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特

力集团主营业务存在实质竞争的业务,与

特力集团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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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 至 2016 年,公司盈利将首先用于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

润分配办法回报股东,具体内容如下:1、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境

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的规定,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

基准价计算。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方式。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

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

可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深圳市特力(集

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 2014 年 06 2016 年 12

团)股份有限公 分红承诺 履行中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月 03 日 月 31 日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在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在可供分配利润

的比例及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应符合如

下要求:(1)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3)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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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4、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

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之外,提出并实施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

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

股利不少于 1 股。股票分配可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共同实施。公司在确

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

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

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

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融资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承诺是否按时履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不适用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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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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