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6-2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年4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章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8人,所 持( 或 代 理 )股
份89,634,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9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5,388,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0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14,245,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7人,所持(或代理)股份
15,237,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6037%。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4,2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7,2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94%;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4,2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7,2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94%;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4,2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7,2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94%;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4,2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7,2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94%;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4,2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7,2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94%;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29,7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
4,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2,7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44%;反对4,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 融资规模和为子公
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32,75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
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35,7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9977%;反对1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