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关于签署《“湖北广电——佳创视讯”虚拟现实产业化运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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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湖北广电——佳创视讯”虚拟现实产业化运营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或“公司”)日前与湖北省广

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5)(以下简称“湖北广电”)共同签订了

《“湖北广电——佳创视讯”虚拟现实产业化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双方的优势与特点

(一)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广电产业大型软件系统构建及网络

系统集成的领军企业,公司凭借广电行业经营经验、核心技术及产品,已为国内近百个运

营商建立了数字电视业务运营平台和集成服务,覆盖数字电视用户超过 1 亿户。2016 年 3

月,佳创视讯联合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于 4 月份与上述国家

重点实验室签署了技术开发及服务合同,积极推进 “虚拟现实+广播电视”的产业应用(具

体详见相关公告)。

(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于 2011

年 1 月成立的省属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是湖北省广电网络整合的主体和电子政务传输

网重点支撑企业,负责全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开发应用。

公司主要面向广电网络联网用户提供数字电视、高清晰互动电视、宽带接入、政企综合信

息服务等基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的综合信息服务。截止至 2015 年底,公司数字电视终端总

数达 828.64 万个、互动电视终端总数 148.86 万个、宽带用户 53.62 万户。湖北省广电网

络已建成干线网 7700 公里,国家干线网 1770 公里,光纤网络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县,

已经形成一张连接全省 17 个市(州)和 72 个县(市、区),贯穿省、市、县三级的高速

宽带网络;网络覆盖有线电视用户 1100 万户,宽带用户 110 万户。目前,湖北广电正充分

利用 VR/AR、3D、4K/8K 等技术改善用户体验,完善网络能力,发挥传播优势。

1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共建“虚拟现实+广播电视应用实验室”。

依托佳创视讯及其战略合作伙伴在北京设立的“虚拟现实技术实验室”的研发成果,

利用武汉市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良好的广电基础设施条件,合作双方共同建立“虚

拟现实+广播电视应用实验室”,为双方在“虚拟现实+广播电视”产业化运营合作提供良好

的软硬件及系统环境。

(二)积极筹划开通虚拟现实频道,共同打造“广播电视虚拟现实大数据及播发平台”。

积极筹划开通虚拟现实频道,实现 VR 直播、全景视频、裸眼 3D 等新媒体形式的虚拟现

实内容播出,共同研究推动“广播电视虚拟现实大数据及播发平台”的建设,为广大数字电

视用户带来全新的虚拟现实体验。

(三)共建“全国广播电视虚拟现实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双方借助区域人才聚集优势和较低的商务成本优势,在武汉市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

园共同建立全国广播电视虚拟现实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合作双方在虚拟现实技术的可持续

发展及产业化运营合作培养、输送优质的人才资源,共同培养广播电视虚拟现实技术人才,

开展产业课题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促进虚拟现实技术输出。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与湖北广电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自优势,共同开展“虚拟现实

+广播电视”的产业化运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在“虚拟现实+广播电视”领域的发展,加速

推动虚拟现实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的商品化、市场化进程,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优势,率先培

育、构建虚拟现实产业的大生态链,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湖北广电形成依

赖。

3、本协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属的协议尚不涉及具体技术方案、业务模式、投资、收益分成,后续具体合作

2

的落实尚待进一步磋商、协调和推进,实施过程和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2、双方的合作是否在未来产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双方的合作存在由于虚拟现实内容提供的不确定性而造成合作未能按计划实施的风

险,也存在由于软硬件条件不符合虚拟现实内容的播出而未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当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

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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