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久旭、徐朋业、
赵诚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该投
资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热源结构和利润来源;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立环保供热公司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石英 、李岳军 、周骊晓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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